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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三期《万里信息》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10

第七版

 

浅谈甲方驻工地代表的基本职能

       一、学习职能:任何事物都处于不停的变化之中,项目管理也是如此,面对复杂多变的情况,不学习就意味着难以完成本职工作,因此,甲方代表就必须勤奋学习,汲取多方面知识,学习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新材料、新法规,才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二、管理职能:每一位甲方代表所管辖的项目,都有多种因素所组成,施工环境中一些因素的变化和如何控制,是甲方代表所应考虑和掌握的事情。甲方代表要保质量、重安全、促进度、节费用。三、监督职能:甲方代表要团结一切力量,确保项目的安全和质量。要严把材料进场关,取样关,送检关,不允许劣质材料混入现场。甲方代表在履行监督这一重要职能时要有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纪律性。四、协调职能:事物的平衡是暂时的,变化是永恒的。因此,要应对多因素的冲撞与冲突,就要求甲方代表要有大局意识、整体观念,要学习辨证法,善于协调矛盾,化解纠纷。五、服务职能:甲方代表要忠诚于企业,服务好项目,要感恩于心、责任于行,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克服困难,不辜负领导、对得起群众,呕心沥血,多做贡献。
(棚改办:田卫东)


谈谈“最严交规、最严驾考”

      2013年1月1日公安部颁布实施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123号令,被广大驾驶员称为史上“最严交规,最严驾考”。那么它严在哪里,驾驶员为什么会谈规色变呢?
       根据统计,目前河南省机动车数量达到17102430辆,驾驶员总数也已达到2057万,意味着在省内每5个人中就有一人有驾照。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汽车时代已经呼啸而来,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随之出现。因此,驾驶员是否作好了文明驾驶的准备,怎样才能减少违章,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部123号令在制度上提出了要求,这也正是它出台的背景。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交通事故的发生15%由行人违章引发,70%由驾驶人违章引发,而80-90%都是由于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引起的。如:随意变道、强行加塞、违章停车、超速飙车、开车打电话、滥用远光灯等等。正是这些交通陋习的存在,才直接加剧了道路的拥堵,也威胁着公共安全。因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实施,不仅加强了行车管理,也努力从源头上即驾驶证的考试上开始抓起。
       关于对违章的处理,广大驾驶员在一年的时间里对新交规已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但是关系到驾驶证的申领,增驾还存在许多误区,驾驶员都习惯于将目光锁定在技能考试项目上,殊不知与技能考试同样重要的是素质考试——驾驶人员的行车文明与素养,不仅直接影响到公众交通安全,也反映着驾驶人员和一个城市的形象。最严驾考由此而生,一是从驾考源头上强化;二是交管部门加大了宣传力度;三是加强了对违章的处罚力度。只有遵守和培养文明驾驶的习惯,公共生活才能变得更加和谐有序。
       在驾驶证的考试方面,随着新交规的实施,各驾驶员考试项目随即进行了深度改革,不但对驾驶员考试从严管理,对驾考机构的管理也戴上了紧箍咒。
       新交规规定的考试内容,科目一:即理论考试,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把原科目一中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放在了科目三的考试范围中。
       科目二:即场地考,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将百米加减档、起伏路行驶等2个项目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调整后由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并且用施划线替换标杆。
       科目三:即路考,分为了两部分。一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增加了加减档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项目,而且还适当增加了夜考。二部分是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而且所有的考试都变成了科技监管与现场监管相结合(即电子考官)的方式。
       从感觉上来看,是科目二简单了,科目三难了,但通过实际的考试比较,新交规对驾驶证考试的难度有所下降,不过在取得驾驶证后,要进行一年的实习期管理,实习期结束后要进行安全文明驾驶考试,这说明在驾驶证考试的要求上更严了,不仅针对的是结果,更加强了对过程长效的管理。
      不管怎样,史上最严交规的出台,要求是严了,但对我国交通安全行车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禹州公司安技科:王献武   李浩伟)

 

人生慧经

       水低成海,人低成王。圣者无名,大者无形。鹰立如睡,虎行似病。贵而不显,华而不炫。韬光养晦,深藏不露。才高不自诩,位高不自傲。路径窄处,留一步让人走;滋味浓时,减三分请人尝。无病第一利,知足第一乐,平和第一善,心诚第一亲,无忧第一福!
       奋斗是一种乐趣,追求是一种动力,助人是一种储蓄,吃亏是一种积累,谦和是一种修养,宽容是一种境界,忍让是一着妙棋,冷静是一副良药,美色是一口陷阱,嫉妒是一支毒箭,急躁是一种隐患,冲动是一个魔鬼,寡欲是一种享受,挫折是一种磨练,违心是一种欺骗。
(棚改办)


七绝·新春
新燕卸泥次第飞,
万里路上看翠微。
千枝摇曳竞秀丽,
满眼欣欣尽春晖。
(叶青)


法治时空

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内容: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在民间借款中法律没有规定固定的一个利息,如借款人想在借贷中得到一定的回报,双方所约定的利息一定要写入借款合同中,而利息的约定一定要在一个合法的范围内。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以现在为例银行贷款利息一年期为6.00%,写在合同中合法民间借贷利息一年期为24%。)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后2年内向其主张(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际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乏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还有借款人一定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名,因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财产是共有的,如一方未到场签名,最终法院可能只认同一半债务。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六、尽量要求借款人增加保证人担保物
       在现今金融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轻信别人,就算对方是一位大老板亦会有很大的风险,为了降低借款的风险,应该要求借款人提供可靠的保证人或相对的担保物,以减小风险。
       由于民间借贷的回报率相当之高,所以相对地其风险亦十分之高,所以大家在借款时一定要先考虑相关的风险,千万不要得不偿失。
(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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