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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七期《万里集团报》

作者:lhy 发布时间:2007-07-09

第五版

许昌市地方税务局车船税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车船税条例是何时颁布实施的?
2006年12月2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82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原《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三、车船税的纳税人是谁?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应税车辆船舶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车船所有或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
四、哪些车船应当缴纳车船税?
依法应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具体可分为车辆和船舶两大类。其中,车辆为机动车,包括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船舶为机动船和非机动驳船。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哪个机构是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缴纳车船税,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节约了纳税成本。
六、我省车辆的车船税税额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我省车辆的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标准:

单 位 年税额 备   注
 大型客车(20座及以上) 每辆 480元 包括电车
 中型客车(10-19座) 每辆 420元 
 小型客车(9座及以下) 每辆 360元 
 微型客车(汽缸总排气量
小于或等于1升) 每辆 240元 
 载货汽车 按自重每吨 84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客货两用车
 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 按自重每吨 60元 包括三轮农用运输车和四轮农用运输车
 专项作业车

其中,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车长小于等于3.5米,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三轮汽车是指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三轮汽车或者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低速货车是指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低速货车或者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者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机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等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
七、车船税应当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缴纳?
纳税人从车船管理部门核发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起就负有缴纳车船税的义务,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车船税。纳税人如果没有办理车船的登记手续,则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纳税义务开始的时间;若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则由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开始的时间。
八、车船税应当在什么时候申报缴纳?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由纳税人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纳税人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当日。
九、车船税应当在什么地方缴纳?
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以车船的登记地为纳税地;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
十、车船税有哪些减免税政策?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和公安专用的车船,按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予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十一、车船税由什么部门负责征收?
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十二、在什么情况下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车船税?
已缴纳了车船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或灭失,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又找回的,纳税人应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十三、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有什么权利?
为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税款有异议的,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出。而且,纳税人缴税后,扣缴义务人应当为纳税人开具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作为已缴纳税款的证明。纳税人如有需要,可以持该保险单到纳税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
十四、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有什么义务?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车船税。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十五、纳税人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车船信息,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以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不提供车船税信息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提供虚假车船税信息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六、纳税人不按照规定缴纳车船税,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可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地税直属局   万里集团财务部)


保险——营运车辆的生命线
【案情】2005年12月份,高某以分期付款方式在许昌万里公司购买出租车一辆,2006年8月25日,高某驾驶该车沿襄城县徐西公路自南向北行驶,行驶至398KM路段时,与被告刘某雇佣的司机柳某驾驶的开封某汽车运输公司的豫B货车追尾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高某、宋某受伤,三名出租车乘客丁某、王某、郑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襄城县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高某负该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柳某负次要责任,宋某和丁某、王某、郑某无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在交警部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三位死者的家属将高某、刘某、许昌万里公司、开封某汽车运输公司以及许昌某保险支公司、开封某保险支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六被告赔偿各种损失共计70余万元。
【审判】襄城县人民法院根据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交的证据判决,被告高某、刘某对原告的损失应当赔偿;开封某保险支公司应对豫B货车在第三责任保险50万元范围内负赔偿责任;开封某汽车运输公司作为豫B货车的挂靠单位,且收取了一定的管理费,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许昌万里公司作为出租车分期付款买卖的出卖方,不负赔偿责任。许昌某保险支公司保险合同内没有约定车内乘坐人员保险,不负赔偿责任。
【思考与建议】通过该案件我们清晰的看到,保险对于营运车辆降低营运风险至关重要。本起交通事故三死二伤,高某需要赔偿50余万元。如果说高某投了保险,那么他自己所需要承担的赔偿数额的85%就会有投保的保险公司为其买单,然而他自己为了省几个钱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国经济在飞速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大幅的提高,各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数额不断增加,同命不同价的现象也即将成为历史。今后,车辆的经营者该如何防范经营风险呢?我们认为一是加大保险的投保额,对车主以案说教,让其提高对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车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其遵守交通规则的法律意识。三是车主在雇用司机的时候要对司机的性格、脾气、技术做深入细致的了解,雇用司机要慎之又慎。
通过该案我们还看到,开封某汽车运输公司和许昌万里公司,同样是运输公司,为何开封某汽车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许昌万里公司不承担责任?关键是一个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万里公司在日渐壮大,我们的汽车销售公司也在不断的增加。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更新,分期付款购车已成为消费主流,同时企业的经营风险也在加大。降低、防范经营风险一直是法律事务部门的工作主题。我们认为在加强管理、完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力度的同时,还应加强合同的签订工作,使合同规范化、统一化,另外,对所签合同必须进行公证。这样就会有效的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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